• 1.台電保證收購二十年,那二十年之後呢?

    解答:

    這套設備發電量會隨著時間衰減,二十年大約衰減為原本的90%,屆時您有兩種選擇: 

    1.繼續與台電簽約、賣電給台電,但收購時間改為五年一期。

     2.擴充一些設備,自己發電自己用。以二十四坪設置面積來說,每天大約可以產生7.2度的電,拿來吹一噸冷氣可以吹7.2小時。通常會開冷氣的時候都是大熱天,太陽能發電板理論上可以順利曬上八小時,產生14.4度的電,以目前的電價計算,每個月還是能省下一千五百元左右電費,如果是二十年後的電價…就不知道有多少了。

  • 1.長期固定電價

    解答:

   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裡,明訂了發展再生能源,台電必須以當時簽約價為準,20年固定電價收購太陽電,民眾不必擔心往後政策與收購電價調降的狀況發生

    收購價格是以簽約時公告的價格為主,此後二十年都是依照這價格收購,不會受到公告收購價變動的影響。



  • 1.會員如何「參與出資」?

    解答:
    會員可以從「參與出資」選擇有意願參與的專案類型,例如點選「太陽能板」可以瀏覽目前所有的「購買太陽能板」專案,並選擇尚未結束的專案,點選「我要出資」進入瀏覽特定專案,在詳閱專案內容並評估個人財務規劃後,在頁面輸入欲出資金額(或購買單位數),並依本平台指引完成「同意契約」與「確認」之後,再將出資金額支付至本平台指定帳號,即完成出資。
  • 1.售電收入從哪裡來?

    解答:
    為發展再生能源,經濟部能源局制訂「再生能源固定收購電價制度(躉購制度/Feed-in Tariff)」,提供固定優惠費率,保障收購太陽光電設備所生產之電力20年。依相關規定,該固定費率是以「併聯試運轉」的日期為準,且費率20年內維持不變。
    建置太陽能光電設備並辦理躉售,需經能源局與台電公司等之行政流程,售電收入是依照與台電公司簽訂的「電能購售合約」,依據合約,台電公司將於太陽能設備完成「併聯試運轉」及「設備登記後」,開始收購電力並支付電費給售電者。
    在電能購售合約期間,台電公司會定期計算設備發電量(每2個月一次或每月一次抄表),於一定請款作業程序後支付售電收入。出資者成功購買太陽能板後,將一併從出售者取得售電給台電公司權利(合約將轉由出資者委託之人管理),並依設備發電量定期收取售電收入。